汽車年检需配反光背心?官方辟谣:無强制规定
新治療灰指甲藥,修订公布的國度尺度《灵活車运行平安技能前提》(GB7258-2017)是我國灵活車平安技能辦理最根基的技能尺度,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尺度第12.15.2条划定了“汽車(無驾驶室的三轮汽車除外)應配备1件反光背心”,其目标是包管汽車在夜間、薄暮、雨雾天等低能見度下產生妨碍或不動產實價登錄,其他不测环境時,晋升驾驶人下車在門路上举措時的可視認性,避免次闹事故的產生。
随後,網上就有傳说風聞中,此後灵活車年检時必需和配备反光标識牌同样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不然年检将没法經由過程。
但究竟上,這是媒體對新规的误读,新规中并無强迫對此举行划定。
依照“ 公安部交通辦理科研所北京賽車技巧,微公布”的说法,该划定只合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車,请求汽車出產厂家在新車出厂時配备反光背心,不必要車主或驾驶人自行采辦。對2018年1月1日以前已出厂但還没世界盃下注,有挂号上牌的汽車,和在用的汽車,并無提出配备反內湖便宜辦公室,光背心的请求。
當前,在灵活車平安技能查验(即俗称的“年检”)時,没有對車辆是不是配备反光背心的查验項目和请求。
下一步,将按照國度尺度《灵活車运行平安技能前提》(GB7258-2017),點窜灵活車年检配套尺度,若是增长反光背心查抄項目,也只會针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車(無驾驶室的三轮汽車除外)。
汽車乘員反光背心和灵活車三角告诫牌同样,都是為了避免在告急环境下產生次闹事故的汽車平安装配。是以,為了包管本身的平安,建议大师在新购汽車時,除應查抄汽車是不是配备了灵活車三角告诫牌外,對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汽車還應查抄汽車出產厂家是不是按划定配备了汽車乘員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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